近日,福建省人社廳、住建廳聯合制定《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合同履約行為評價細則》,以信用評價賦能欠薪治理,督促施工企業更好履行工資支付主體責任,切實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
一是優化評價規則。《細則》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納入施工企業合同履約行為評價內容,賦予屬地人社部門評價權限,通過信用評價手段督促企業自覺落實實名制管理、工資專用賬戶、工資保證金、總包代發工資等制度,強化根治欠薪源頭治理。二是健全評價體系。將工資保證金、工資專用賬戶、總包代發工資等保障工資支付核心制度作為評價重點,由屬地人社部門開展線上核查與現場實地檢查。借助大數據平臺后臺數據,比對項目經理和總監的注冊執業資格條件,依法查處涉嫌轉包、掛靠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托“福建人社”微信小程序人臉識別功能,健全完善實名制考勤抽查機制,督導考勤制度落實。三是抓實評價應用。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評價得分每日公示、按季度匯總,加權計入施工企業履約評價總分,進而影響施工企業招投標結果,強化對企業工資支付行為約束力,促進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由企業被動接受監管向主動加強管理轉變,推動形成“進場有記錄、用工有合同、出工有考勤、工資有保障”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