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結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實際,編制本指南。
一、公開原則
堅持嚴格依法、全面真實、及時便民的原則,不斷提高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
二、公開主體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為本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主體,統稱本機關。
三、公開內容
公開信息分為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兩大類。主動公開的信息按內容分為以下8類:
1.組織機構;
2.政策法規;
3.規劃統計;
4.行政許可;
5.財務管理;
6.人事信息;
7.公開答復;
8.其他信息。
四、公開形式
(一)主動公開
1.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戶網站(http://www.3456io.com);
2.人社部主管的報刊及其他新聞媒體;
3.新聞發布會;
4.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年鑒、統計年鑒、統計公報等公開出版物。
(二)依申請公開
1.申請
申請人提出申請時,應當填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見附件,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領取或自行復制,也可以通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戶網站下載)。
申請人應當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或其他證明文件的原件(非當場申請的可用復印件、傳真件),向受理機構提交書面申請。
(1)當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受理機構處,提交申請表,當場提出申請。如申請人填寫申請表確有困難,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受理機構代為填寫申請表,但申請人必須親自簽名或蓋章予以確認。
(2)信函、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請相應注明“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按照有關規定,請申請人每次只申請一條政府信息,并對申請信息的內容描述詳盡、明確,盡可能提供該信息的標題、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
2.受理
本機關收到《申請表》和身份證明材料后,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對于《申請表》填寫完整、申請獲取的信息內容明確、身份證明材料有效且已經申請人簽字的申請,即正式登記受理;對于《申請表》填寫不完整、內容不明確、申請人身份不清楚的申請,將告知申請人更正或補充相關材料。
受理機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窗口。
受理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和平里中街7號西側辦公室
聯系電話:010-84209132 傳真:010-84209143
受理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6:30(法定節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和平里中街7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窗口
郵政編碼:100716
3.答復
對依申請公開的事項,不能當場做書面或口頭答復的,應當自正式登記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做出書面答復。因正當理由不能在規定的期限內做出答復的,經受理單位負責人同意,可以將答復期限適當延長,并書面告知申請人,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規定的期限內答復申請人的,期限中止,障礙消除后恢復計算。如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應當征求第三方意見。征求意見時間不計算在答復期限內。
4.收費標準
本機關對依申請公開事項暫不收費。
五、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附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公民個人用申請表、法人和其他組織用申請表)